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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感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各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市直各部门,大专院校、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孝单位:

    现将《孝感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自由申报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孝感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自由申报试行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决定,深化职称改革,逐步建立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鄂职改字[2004]2号、3号和鄂职改字[2005]5号文件精神,在试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实际,经研究确定,2005年全市试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称职称、下同)自由申报。为加强政府对职称改革工作的宏观调控,保证自由申报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职称自由申报是指在职称评审工作的“个人申报”环节,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对事业单位不再下达计划或指标,专业技术人员对照职称《试行条例》和省市职称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条件,凡是符合政策、条件规定范围、对象的,都可以有组织的向所在单位、所属部门或属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二、试行自由申报要贯彻促进和谐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既要尊重个人的申报权,又要认真研究和把握专业技术队伍结构比例、梯队建设和岗位需要及社会稳定的大局,结合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有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试行自由申报。

    三、试行自由申报要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试行自由申报必须公开申报程序、公开个人申报职称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成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试行自由申报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满足工作需要,促进事业发展,绝不能把自由申报片面理解为没有限制,不讲条件申报,搞“一拥而上”。要突出重能力、重业绩贡献的正确导向,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坚持按条件、按程序组织自由申报。

    四、正确把握政府调控与个人申报的关系。对政策尚未明确规定和自由申报尚不具备条件的职称系列(专业)和对象,必须循序渐进,从严掌握,防止评“乱”和“滥”评。因为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未设“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又没有相应的评审条件,这项工作尚在探索阶段,所以,除个别任小学高级教师五年以上,又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满五年,工作特别优秀的,分别经过县市区职改办和市教育部门推荐,报市职改办审核同意,方可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对于中小学教师和卫生技术两大系列,由于队伍大,破格条件难以把握,因此确定,对于卫生技术系列破格晋升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级别职称的,一般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或大普(工农兵大学生)以上学历,工作能力、业绩与成果符合鄂职改办[2000]158号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并经市职改办审核同意,方可申报。对于中小学教师晋升高、中级职称和卫生技术系列晋升中级职称破格申报的要从严把握。

    根据省职改办文件规定,凡在近五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审高、中级职称: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2、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二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五、试行自由申报必须坚持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国有企事业单位凡具备职称《试行条例》和省市职称改革工作文件规定政策、条件的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等表格,提供相应的外语、计算机考试和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及学历、学位等证件、业绩成果材料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人事档案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管理或实行人事代理以及社会流动人员的上述申报材料,由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在企业受聘的离退休人员,申报职称的,应由受聘单位出具聘用合同。

    2、组织审验。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人才服务中心收到个人申报材料后,应组织专人或专班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个人的基本情况、材料、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验,并签署审核意见。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材料不实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要进行批评教育,三年内不准申报。

    3、公示材料。单位对于受理和初步确认的申报材料,按规定在单位公示3天。公示的内容:包括本人申报的职称,个人基本情况、反映专业理论水平、工作能力、业绩与成果的主要材料。对于公示期内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并视情况妥善处理。

    4、同行评议。凡是有条件的单位(或乡镇)均应成立“专家组”或“学术委员会”(一般不少于5人),对审验和公示通过的人员的品德、学识、能力、业绩与成果集中进行审查、量化考核和评议,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的单位,可以组织个人述职和答辩,充分体现“业内认可”的原则。在评议中,中小学校和各级卫生医疗机构应根据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鄂职改字[2005]5号文件关于“对财政支持的国有事业单位,要结合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加强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管理,实行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有机结合”的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好中选优,把真正符合晋升条件的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出来,既要防止论资排辈,重学历、资历、轻能力业绩,埋没人才的倾向,又要特别注意防止出现“一哄而上”滥竽充数的现象,把个人申报晋升的要求与单位工作岗位的需要有机的统一起来,做到人岗相益,把申报晋升人员把握在一个较适当的“度”之内,逐步建立起激励竞争机制,提高评价质量。

    5、单位推荐。按照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规定,各企事业单位都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方案,在试行自由申报工作中,对于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卫生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等),经过同行评议,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分类排队,从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按照“岗位设置方案”的要求,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筛选确定上报人员。对确定上报人员的名单先在单位公示5-7天,然后将其审验材料的证明、同行评议与本人材料一同上报主管部门,并附上推荐书面报告(报告应说明“岗位空缺”情况,申报各级各类职称的人数,工作程序和推荐人数、名单),主管部门经过复核研究,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报当地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县市区上报的中学高级教师和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必须经县市区职称领导小组同意后才能报市职改办。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的材料,经审验后报同级职改办。

    六、试行自由申报,必须坚持外语、计算机和水平能力测试三项合格的条件。个人申报晋升职称,除按规定参加相应等级的外语、计算机考试取得合格证外,必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高校教师、中专技校教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参加讲课评课的测试并合格)。水平能力测试实行统一组织、分类指导,分层实施的办法,百分考核,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率一般控制在80%-85%以内,成绩合格者由孝感市职改办颁发合格证书,三年内申报相应的同级别职称有效。外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除外)、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三项有一项不合格的,不能申报相应职称。个别因企业特殊需要或为企业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因上述条件不能进入正常申报程序的,可以按特殊评审办法申请“特殊评审”。

    七、试行自由申报必须完善社会化评价工作。目前,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担负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社会化评价工作。各级评委会一定要坚持评审工作程序,严格掌握评审条件和标准,探索科学的评价方法,在坚持基本申报条件的同时,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社会贡献,同时在评价导向上,应向企业、基层、艰苦行业和工作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对于那些虽然学历、年限符合规定,但“软件”不硬,业绩平平的人员,必须淘汰。按照省职改办的规定,试行自由申报办法的,评委会的评审通过率控制在70%以内。

    八、切实加强对自由申报工作的领导。试行自由申报,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个人意愿的理念,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关心。但是,自由申报又是职称改革的一种新的探索,缺乏经验,要特别注意防止不讲条件,一哄而起,一拥而上,形成“水货职称”;要防止只讲照顾,讲情面搞新的“福利职称”;要防止由于岗位有限,评聘数量悬殊而带来队伍不稳,人才外流;还要防止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由于评聘人员数量过大,对同级财政产生难以承受的压力。因此,要把改革的力度同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承受程度综合起来考虑,做到积极稳妥,谨慎行事。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搞好调控,保证职称自由申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达到预期的目的。

    市教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如有必要,可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此文件制定试行自由申报工作实施细则,经市职改办审核同意,予以批复,再付诸实施。

 

 

孝感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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